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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2016年高考报名今日开始

来源:兔子妈妈     时间:2015-12-01 14:46:58


内蒙古2016年高考报名今日开始,时间是2015年12月1日8:30至2015年12月12日18:00。

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、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。2016年高考不安排补报名。

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完成现场确认,称之为“学校报名”,其余考生在旗(县、市、区)(以下简称旗县)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,称之为“招办报名”。

“招办报名”和“学校报名”除了在报名过程中组织单位不同,其他方面没有区别。

考生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。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,在其父母居住地旗县报名。

除下列情况外,不得跨盟市、跨旗县报名。

(一)以下5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报名

1.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规模范围内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生;

2.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本盟市户籍应届生;

3.蒙语授课各科类应届生;

4.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生;

5.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转段生。

(二)以下4类考生可以由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地点

1.蒙语授课的往届生;

2.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生;

3.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应往届生;

4.外语应试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。

(三)朝鲜语授课考生统一在乌兰浩特市报名。

内蒙古教育考试中心温馨提示:

致考生的一封信

各位考生:

你好!欢迎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!

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,也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。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,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,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的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加大了对考试违规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,如:“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”,这表明,无论考生是否属主观故意与使用与否,只要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,均被视为作弊。另外,“向考场外发送、传递试题信息”、“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”,“伪造、变造身份证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,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”等四类作弊行为,将视情节轻重,给违规者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3年的或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。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,了解考试相关规定,诚信应考,避免考试违规行为。

另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修正案九)》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,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修正案将组织作弊、买卖作弊设备、买卖考题、替考、帮助他人作弊等行为以及伪造、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。在此,我们真诚提醒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,必须了解刑法修正案中新增的这些涉及考试工作的条款,知晓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,在今后报名和参加国家考试的过程中,避免因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而受到处罚。

根据教育部的规定,我区所有考场均为可视频监控录像且全区联网的标准化考场,考生在考场中的任何违纪、作弊行为,都将被视频录像系统摄录并作为证据保存。对通过录像回放、评卷等工作中确认违纪的考生,我们将在公布考试成绩时告知其违纪事实。

在你充分了解考试相关要求后,请在《诚信考试承诺书》上签名。

祝你考出理想的成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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